2012 年UPS 新标准公布价及相关调整通知
2011/12/30 18:23:05
致:尊敬的客户
由:广州市番禺区金科国际速递公司
主题:2012 年UPS 新标准公布价及相关调整通知
日期:2011 年12 月29 日 .
编号:JKUPS111229
首先衷心感谢贵司对我司业务的大力支持!
一、接到UPS 的最新通知,自2012 年1 月2 日起,UPS 运费结算将以UPS2012 年新的标准公布价为结算依据。
二、自2012 年1 月2 日起,UPS 增加如下附加费用:
1、住宅地址递送附加费(此附加费仅针对出口至美国及加拿大地区的货件):UPS 提供将货件递送至住宅地址和商务办公地址的服务。住宅地址包括私人住所及非公共办公场所,收费标准如下:
每票19 元,需另外收取燃油附加费(币种与运费结算时一致)
2、超出偏远地区范围附加费,收费标准如下:
每公斤3.4 元,或最低收取每票167 元(币种与运费结算时一致)
(如出现超出偏远地区附加费会同时收取偏远地区派送费,并同时收取燃油附加费)
三、UPS 分区更新: .
国家 更新类型 2012 年 2011 年
阿根廷 更新分区 8 9
捷克 更新分区 7 9
斯洛伐克 更新分区 7 9
马达加斯加 增加特快服务 9 无
新西兰 增加特快服务 5 无
巴基斯坦 增加特快服务 7 无
菲律宾 增加加急及特快服务 4 无
越南 增加蓝单服务 4 无
具体请登陆UPS 网站查询最新收费标准,以及下载UPS 公布价查询:
下载网址http://www.ups.com/content/cn/zh/shipping/cost/downloa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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