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FedEx电池操作费收取标准
2014/6/10 11:48:35
致:尊敬的客户 由: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金利玛货运代理服务部(金科国际速运) 主题:关于香港DHLFedEx电池操作费收取标准 日期:2014年6月05日 编号:JK140605 感谢贵司对我司一直以来的大力支持! 自2014年6月5日起,香港FedEx所有带电货物需加收10元/票的电池操作费(电池类型包括PI966/PI967/PI969/PI970)。(提示移动电源已暂停接收)。 此类带电货物请务必在提供发票及装箱单时在运单及发票上注明电池类别、型号、能量(WH值)或者电压(V)和容量(MAH或AH),以及电池货物数量及重量;同时,必须将上述信息以邮件或传真的方式提供给我司客服人员确认后方可出货。 电池货物如未按上述标准操作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托运人自行承担。我司有权对未按要求操作的电池货物追加罚款。 另外,电池货物必须符合代理的包装要求(如独立包装等),提供的电池资line-height: 150%; color: black">请在出货前将回执回传或邮件至我司客服同事确认,谢谢。 特此通知! 我司将一如既往致力为您提供优质可靠的服务。若您有任何问题需要查询,请致电为您服务的销售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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